建筑部分
一、 设计依据
1. 甲方提供的委托书及相关资料
2.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3.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12)
4. 《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50098-2009)
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6.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 1-98)
7. 《人民防空工程战技术要求》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9.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10)
10. 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浙江省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
11. 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意见。
二、 人防设计
本次设计内容为汽车库平战结合掘开式兼顾人防工程,经核算应建掘开式兼顾人防面积为15765.75平方米。
设计总人防面积约为15765.75平方米,战时划分为2个常6级人员临时掩蔽单元。
每个防护单元设2~4个战时出入口。出入口分别与人防进、排风口结合,战时主要出入口均设在排风口部,并结合自行车坡道、汽车坡道及室外楼梯等直通室外,主要出入口第一道防护门外通道按防倒塌设计,保障战时人员、车辆通行。
本工程对仅供平时使用、开口较大的出入口采用了临空墙防护密闭封堵板临战封堵措施,对仅供平时使用、开口较小的出入口采用了一道钢结构护密闭门临战封堵措施,对单元间连通口的临战封堵采用连通口双向受力防护密闭封堵板措施,具体选用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主编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并参见《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07FJ02)第113页做法,有关施工预埋、预留严格按该图集执行。
平时车库排烟口,按平战转换要求设置密闭烟道,平时将人防门开启,满足排烟要求;战时则关闭人防门。
平时不使用的内部设备、设施应安装到位,若经人防部门批准可缓装的,施工时仍应预留管线、孔槽、设备位置、缓装设施在临战前应安装到位。
与人防工程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工程,如因条件限制需要穿过其顶板时,允许公称直径不大于150mm给水、采暖、空调冷媒管道穿过,但应做好防护密闭处理并在工程内侧按规范加设闸门,禁止非人防区的排污管穿越防空地下室。
结构部分
一、设计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25-2005
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意见
二、荷载及构件:
本工程地下一层人防部分按常六级防空地下室进行设防,在常六级荷载作用下,其动力分析采用等效静荷载法,构件按塑性工作阶段进行设计,等效静荷载的取值,荷载组合,均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效静荷载及构件断面取值(见表一)。
等效静荷载及构件厚度 表一
部 位 |
荷载 (kN/ m2) |
板厚 mm |
顶板 |
30 |
250 |
底板 |
不计入 |
500 |
外墙 |
50 |
400 |
出入口处门框墙 |
240 |
300 |
临空墙 |
160 |
300 |
六级与一般地下室相邻的隔墙(靠一般地下室一侧) |
不计入 |
200 |
六级与一般地下室相邻的门框墙(靠一般地下室一侧) |
不计入 |
200 |
注:砼强度等级:柱墙C35、顶板底板C35 |
三、主筋保护层厚度:
墙 |
40(靠土、地下水一侧) |
20(其余) |
柱 |
40(靠土、地下水一侧) |
30(其余) |
梁 |
30(靠土、地下水一侧) |
30(其余) |
底板 |
50(板底) |
20(板面) |
顶板 |
20(板面) |
20(板底) |
四、出入口临战封堵采用预制门式封堵。设计时按人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考虑临战转换的相关构造措施,详施工图纸。
五、构件最小配筋率:
柱 |
墙 |
梁 |
板 |
0.60% |
0.30% |
0.25% |
0.25% |
六、钢筋砼板,墙体设置梅花形布置的拉结钢筋,其直径≥φ6,间距≤500。
电气部分
1.工程类型:本工程地下车库设有4个人防二等人员掩蔽所,按平战结合考虑。
2.负荷级别:人防应急照明、基本通信设备为一级负荷,送、排风机及水泵为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
3.电源设置:每个防护单元平时电源引自专用变电所,战时电源由战时移动电站引入,电源电压380/220V,采用低压电力电缆经地下室电缆桥架引入。
4.电缆(线)进出工事的防护密闭: 所有直接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和或密闭隔墙的各种管路(包括动力、照明、消防、通信、网络)和预留备用管路(4~6根热镀锌钢管)均进行防护、密闭处理。其他管路采用焊接钢管,SC32及以下明敷设,SC40及以上管路明敷设。
5.动力:每个防护单元的人防配电箱设置在清洁区,电源进线处设置进线总开关和内外电源的转换开关。一、二级负荷和大容量的三级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设置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由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通风方式信号指示灯箱、呼唤按钮组成。动力配电线路和照明配电干线均选用ZB-YJV-0.6/1KV电缆穿热镀锌钢管敷设。
6.照明设计
汽车库采用高效荧光灯或节能灯配电子整流器,金属钢链吊式灯具,卡口灯头。 防化通信值班室及滤毒室内设置专用插座箱及AC220 10A单相三孔插座。
在走道、配电室、通风机房等场所设置火灾备用照明,火灾备用照明保持正常照度。在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处设有火灾疏散指示照明。
照度标准: 战时
值班室、配电室: 150 lx
通道: 75 lx
设备间、滤毒室: 75 lx
人员掩蔽所: 75 lx
7.接地
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做公共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市电电源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将防空地下室保护接地干线、室内金属管道、建筑物金属构件、室内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等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联结。
8.通信
每个防护单元设置电话分机和音响警报接受设备,并设置应急通信设备,电源引自防护单元内人防双切箱。通风机房、防化值班室设置设置电话分机。
9 平战转换说明
战时应急照明利用平时的应急照明;战时正常照明与平时正常照明相结合,平时使用吸顶灯的,应在临战时加设防掉落保护(此时是链吊式安装方式)的措施。人防设施的所有电气管线均需穿壁厚≥3.0mm的热镀锌水煤气钢管暗敷,所有导线均采用铜导体。引入人防的所有电气管线均应暗敷在墙内或楼板内,若只能明敷时,则在穿过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电气应配合留管,并在管线敷设完后作防护密闭和密闭处理。非人防专用线路在平战转换时需撤除指定处线路并密闭封堵。并在30d转换时限内完成,对不符合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的平时设备的电缆,应在临战转换期限内拆除。
给排水部分
部分地下室设置人员隐蔽所,按常六级人防考虑。人防工程为平战结合设计,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人员掩蔽工程。
1.水源
人防水源为城市自来水。
2.用水量
战时掩蔽人员饮用水标准为4L/人.d,生活水标准为4L/人.d。
人防地下室每个防护单元内设人防钢板水箱若干座,平时预留位置,临战构筑。每个防护单元内的人防水箱内贮备战时相应掩蔽人员15d的饮用水及7d的生活用水、口部洗消用水等。
3.人防排水
人防地下室采用机械排水,与上部建筑排水分开设置。人防口部设污水集水池,内设手摇泵。污水经手摇泵提升后排入小区污水管网。在隔绝防护时不得向外排水。
暖通部分
1.设计依据:
(1)甲方设计委托书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 50038-2005)
(3)《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 013-2010)
2.设计范围:
本专业设计内容:平时和战时通风系统施工设计。
3.设计标准
人防工程设在地下一层,战时按乙类常6级、防化丙级设计,人防区设有防护单元,人防地下室考虑平战结合,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人防掩蔽工程。人防设计参数如下:
项目 |
单位 |
六级人防掩蔽区限值 |
清洁式通风量 |
m3/hp |
≥5 |
滤毒式通风量 |
m3/hp |
≥2 |
防护隔绝时间 |
h |
≥3 |
防护通道换气次数 |
次/h |
>40 |
CO2最高允许浓度 |
% |
≤2.5 |
4.人员掩蔽所
a.人防单元平时采用机械通风,战时设清洁、滤毒、隔绝三种通风方式。
b.战时进风系统由防爆波活门、滤尘器、手动密闭阀、过滤吸收器、送风机等组成。排风系统由超压排气活门、手动密闭阀、防爆波活门等组成。送风机采用电动、脚踏风机,以确保战时人防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战时人防送风管利用平时的排风管道。
c. 战时通风系统与平时通风系统合用。平时通风时油网过滤器应安装到位。战时通风时须将进风口部内平时用送风机二端软接头拆下,与系统连接处采用封板封堵。